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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(6:35-36 你們倒要愛仇敵,也要善待他們,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,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,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;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。你們要慈悲,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。」
6:37 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就不被論斷;你們不要定人的罪,就不被定罪;你們要饒恕人,就必蒙饒恕(饒恕:原文是釋放);
6:38 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,並且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;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。」
愛仇敵(路6:27-36)跟不論斷人(6:37-42),是使我們的生命像天父一樣完全的兩個訓練。
愛,是按照對方的需要去對待他,而非按照對方對待我們(6:27-30)或能回報我們(6:31-34)的去對待他。如果因為對方對我們不好,我們就對他不好,或因為對方(可以)對我們好,我們就對他好,都不是愛的表現,不像那位慈悲的天父。
不論斷(正直),是用要求對方的標準/量器(6:38),先要求自己。如果因為對方有問題(6:41眼中有刺),而就忽視、否認自己也有問題,甚至是更大的問題(6:42眼中有樑木),這就是假冒為善,也不像那位公義正直的天父。
我們喜歡論斷,因為這餵養了自我的優越感,自覺比別人好;我們很難不報仇,因為我們想把對方加諸在我們身上的痛苦,加倍奉還在他身上。可是,如果想要像愛我們的天父那樣完全,我們就不能把焦點放在自我良好的感覺與痛苦上,而是在天父的慈悲與正直上。
我們若去論斷跟報仇,會變得跟論斷、報仇的對象一樣(6:39-40);若選擇正直跟憐憫,我們就會像天父一樣(6:35-3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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