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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:34-35 耶穌對他們說:「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,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?但日子將到,新郎要離開他們,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。」

是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,凡到他面前的就得醫治、拯救(5:17-18)。如同癱子的朋友想方設法,不顧一切把他帶到耶穌面前,我今天可以做誰的朋友,付代價領他到耶穌面前,使他的病得耶穌醫治,罪得耶穌赦免?

耶穌在利未的筵席上與稅吏、罪人同坐席,做他們的朋友,不畏他人(法利賽人)的眼光與批評(5:27-32)。我今天可以做誰的朋友,不顧形象、不畏人言地與他們在一起,以致他們可以得著醫治與悔改?

耶穌說,祂(新郎)的朋友與祂同在時就享受吃喝,離開時就禁食(5:34-35)。我今天是否願意做耶穌的朋友,享受與祂同在(靈修)時的美好,也謹慎、犧牲自己獨自時的享樂與慾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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