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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1:8 但無論是我們,是天上來的使者,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
1: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?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?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?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。

不同於其他保羅書信,加拉太書在開頭問安後,沒有感恩的部分,而是直接帶入本書的核心問題:加拉太信徒正要偏離福音之道(v.6[1]。這是因為有人用別的福音來攪擾加拉太教會(v.7),難怪保羅按奈不住心中的激動、憤慨,連番咒詛了那些攪擾者(vv.8-9)。

 

  令保羅「希奇」的不僅是加拉太教會被那些「山寨版」的福音拉走,更是他們「這麼快[2]就「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他們的父神v.6a)。因為背離福音的真理(2:514),就是棄絕基督的救恩,並轉離那位呼召自己做祂百姓的上帝,改以別的(在加拉太書中提及的是守割禮、行律法)來取代。

  

  雖然此處保羅沒有明言「別的」福音所者為何,他卻接著用「基督的」(v.7)、「我所傳給你們的」(v.8)及「你們所領受的」(v.9)三個短語來與之作對比。第一個短語顯示,福音的內容來源就是基督[3];第二、三個則指明,保羅當初傳給加拉太人的福音,就是基督的福音,是那按照父神旨意使他們得救的福音(v.4)。除此之外,就根本不是福音

 

  藉此,保羅指出那些把不是福音的信息當作福音,來傳給加拉太信徒之人的動機心態:「攪擾你們,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」(v.7b[4]。基督的福音是祂的教會賴以存在的根基(林前3:10-11),根基若動搖,神的家便岌岌可危(提後2:15-19)。無怪乎保羅急切地呼籲加拉太教會不要轉從別的福音,並且連續兩次發咒:「無論是我們,是天上來的使者,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,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」(vv.8-9[5]

 

      保羅敢如此篤定地宣告,一方面是因為加拉太人當初從他所領受的福音,正是他自己從基督所領受的啟示(1:12);另方面,他很清楚自己傳福音的初衷是要取悅神、討祂的喜歡,而非為博得人的好感、接納(v.10[6],所以他一點也不怕受咒詛、遭神的憤怒[7]。反之,保羅暗諷那些攪擾加拉太教會、更改基督福音之人,只是為了討人的喜歡(參4:17),不是基督的僕人。

 

  保羅不是僅在口頭上強調自己身為基督的使徒(1:1)、僕人,而是在傳福音的實際行動上,絕對地忠於基督的福音,原封不動地傳遞給人;即便因此受到逼迫(參5:11),仍不改初衷、毫不妥協。因為他很清楚,是誰的僕人,就要討誰的喜歡。

 

【自我省思】

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。」(v.10b)反思自己在生活哪些層面還未討基督的喜歡?自己傳福音時究竟是在討誰的喜歡?如果是討神的喜歡,那麼遭受拒絕時,自己該用什麼心態來面對、調適?
討人的喜歡跟成為基督的僕人,是一道單選題;如果非要二擇一的話,我願意遭人的討厭、逼迫,還是遭神的憤怒、咒詛?

 

[1] 6節中的「離開」(μετατίθεσθε)是現在時態,因此加拉太信徒很可能還在搖擺、偏離的過程中;後文4:9-105:2-4也反映出他們還未受割禮,轉去守猶太規條。

[2] 加拉太信徒有多快偏離福音真道,我們不得而知;「這麼快」(οὕτως ταχέως)有可能是一種修辭的手法,而非著眼於時間的快慢。七十士譯本以「快快偏離了」(ταχὺ ἐκ τη̂ς ὁδου̂),來描寫以色列人離棄神轉去拜金牛犢(出32:8),用「速速地偏離」(ταχὺ ἐκ τη̂ς ὁδου̂),來指出以色列人不聽從士師,轉去敬拜別神(士2:17)。以上三處經文之間的平行,顯示保羅可能擔心加拉太教會即將步上那些離經叛道者的後塵;他們離棄神的速度是與得罪神的程度成正比。

[3]「基督的」在此處同時做為受詞所有格跟主詞所有格。做為受詞所有格,表示基督是福音所傳揚的內容;做為主詞所有格,基督則是福音傳揚的源頭,另參可1:1

[4]「攪擾」(ταράσσω)與「更改」(μεταστρέφω)兩字都源自政治上的術語﹔「攪擾」指政客的杯葛、製造混亂,「更改」則指政變。新約中,將「攪擾」用於形容猶太主義者對外邦信徒情緒屬靈上造成的紛擾(加5:106:17;徒15:24);「更改」則做為一種本質上的改變(徒2:20)。

[5] 這兩節條件句的語氣略有不同。第8節中「若傳福音」(ἐὰν εὐαγγελιζηται)是假設語氣,顯示這是第三條件句,意思就是「我們或是天上來的使者」將來可能傳不同的福音給你們,儘管這樣的機會不大,我們跟那位天使就該是受咒詛的。第9節的「若傳福音」(εἴ εὐαγγελίζεται)是現在時態直說語氣,表示此為第一條件句,意思就是「有人傳福音給你們,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」是既定的事實,而他是受咒詛的。如此,突顯保羅的重點不在於來傳,而在於所傳福音的內容來源必須是「基督的」,否則傳的人就當受咒詛;相較於福音本身,傳福音者的身份、資格及有否從耶路撒冷來的授權,都是次要的。這種將第一條件與第三條件並列的手法亦見於約10:37–3813:17;徒 5:3 8–39;林前10:27–28

[6] 此節的上半是兩個問句:「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,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?」、「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?」下半是一個條件句:「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」,其中「若喜歡」(εἰ ἤρεσκον)是不完成時態直說語氣,而「我就不是」(οὐκ ἂν ἤμην)雖是不完成直說,但實際上是表達往昔時態直說語氣,因為εἰμι沒有往昔時態。所以此為第二條件句,意思為「若仍舊討人的喜歡」是與實際情況相反的假設,因此我保羅從來不討人的喜歡,也一直都是基督的僕人。如此,回答了前面的兩個問題。

[7] 910節都出現「現在」(ἄρτι)這個字,而且第10節有「因為」(γάρ,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)引導出之後的問句及條件句。所以,第10節相當可能在回應前面兩節中那對傳別的福音之人的強烈咒詛,說明保羅相當確定自己絕對不會傳基督以外的福音,因為他是基督的僕人,也絕不會受咒詛、遭神的憤怒,因為他凡事討神的喜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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