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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徒行傳25:8 保羅分訴說:「無論猶太人的律法,或是聖殿,或是凱撒,我都沒有干犯。」

25:11 我若行了不義的事,犯了甚麼該死的罪,就是死,我也不辭。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,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。我要上告於凱撒。」

      繼腓力斯後,非斯都接任巡撫之職,猶太公會首領仍不死心,向他控告保羅,並要求將其解送到耶路撒冷審問,打算在半路埋伏刺殺他(25:1-3)。非斯都一方面不清楚案情,審理起來不知要耗費多少時日,另方面將返回該撒利亞辦公,所以沒有答應,反要他們同去在該撒利亞控告(25:4-5)

      一經審理,非斯都發現公會對保羅的控告,都缺乏實據;保羅也極力申辯,無論是對羅馬皇帝還是猶太人,他一概都沒有干犯(25:6-7)。剛上任的非斯都為了討好猶太人,提議上耶路撒冷去審斷此案,以顯示配合公會的善意;保羅據理力爭,公會的指控是不實的,自己是清白的,要求上訴於羅馬皇帝凱撒,一方面使自己脫離猶太人的威脅,另方面也讓非斯都免於應付公會不勝其擾的投訴,於是他的提議被接受了(25:9-12)

      非斯都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前途,不惜與公會合作,罔顧人權與公正,即便握有審判大權,正義也不站在他那一方,殊不知有一天他也要受審判()。保羅雖為階下囚,但心正理直,毫不屈服於威脅,寧可自費行使上訴權,在羅馬為主作見證(23:11),至死忠心不渝。

      缺少了永恆的眼光、價值觀,人很容易計較今生的得失,甚至為了財富權力出賣自己的操守靈魂。除非有保羅那般的心志,為了完成主的託付,費財費力,甚至賠上性命也在所不惜,方能凸顯內中的浩然正氣,在人生困境中,仍不屈不撓、正大剛直地踏出每一步。讓我們都感於保羅正直忠貞的精神,不計得失、不畏死生,單單忠於主、交託於主,就沒有人可以把我們交給「它們」。

 

[] 波求非斯都於公元59年接任巡撫,在公元62年因重病死於任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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