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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9:4 「趁著白日,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;黑夜將到,就沒有人能做工了。

9:5 我在世上的時候,是世上的光。」

        接續前面世界之光的宣告(8:12),耶穌透過醫好生來瞎眼的神蹟,來顯露出門徒與法利賽人屬靈觀的偏差(9:2,34),神在人苦難上的工作(9:3),以及祂身為世上之光的使命(9:4-5)

        失明已經是人生的大不幸,生來瞎眼更是被當時猶太人視為咒詛,所以門徒禁不住詢問耶穌,究竟是誰造的孽,而遭至如此悲慘命運(9:2);法利賽人更直接咒罵、定罪那瞎子:「你全然生在罪孽中,還要教訓我們嗎?(9:34),充分顯出其「報應因果論」。奇特的是,耶穌沒有回答此人瞎眼的原因,而是指出他瞎眼的目的,是為了神的作為、工作在他身上(的苦難)彰顯出來(9:3)。接著,就行神蹟開了他的眼睛(9:6-7),所有目睹的人,包括他的父母、左鄰右舍,都訝異不已(9:8-12,18-23)

        猶太人的「報應論」是一種屬靈的「斜視」,認為身體的殘缺跟祖先或自己的罪有關;耶穌否定以此妄加揣測神的作為。祂沒有發展一套理論,來「解釋」苦難的來源,反而親身進到那人的苦難中,親手和泥塗在他乾癟的眼上,令他親自經歷神蹟、神醫治的作為,來「解救」他出苦難!神蹟,是神的作為,要解救人的苦難,而非定定罪、解釋人的苦難。

        耶穌做為世上的光,除了要照明人間屬靈觀的偏差,彰顯神的作為,解救人世間的苦難,祂也清楚自己肩負著更大的使命(9:4-5)。由於人類最大的苦難,就是被罪綑綁,因此耶穌奉父的差遣來到世上,就是要完成救贖的工作。故此,耶穌不但恢復了那瞎子肉體的視力(註),最後,還親自找到被逐出會堂的他,讓他親眼看見、認識與相信自己就是神的兒子(9:35-38),他屬靈、信心的視力也被打開了!

        當我們落在無從解釋的苦難中,甚至心裡飽受因果報應論的折磨,吶喊著:「為什麼是我?」「我犯了什麼錯?」請記得,耶穌是世上的光,要來彰顯神的作為,將我們從苦難中解救出來;不但如此,祂要賦予我們超越三維空間的視野,透過信心的眼光來認識祂,認識祂就是神的兒子,是我們人生唯一的希望!你,願意接受並相信這世界之光嗎?

 

[] 新約中記載耶穌行最多次的神蹟,就是使瞎眼得看見;舊約中,開瞎子的眼是屬於神的能力(146:8)以及彌賽亞的工作(29:18; 35:5)。耶穌也引用賽42:7,來宣告自己的救贖使命之一,就是叫「瞎眼的得看見」(4: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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