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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8:12 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裏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

8:21 耶穌又對他們說:「我要去了,你們要找我,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。我所去的地方,你們不能到。」

        「我是世界的光」,這是耶穌在約翰福音中第二個「我是」的宣告(8:12),不但預先為醫好生來瞎眼的神蹟做伏筆(9:1-41),也呼應了之前關於耶穌見證人的論述(5:31-47)

        耶穌這個宣告,凸顯自己的見證比施洗約翰的還要真實、恆久(5:36)。當時眾人在耶路撒冷守住棚節,點滿了蠟燭,將聖殿照亮得如白晝般,以記念神用雲柱、火柱領先祖出埃及;相較之下,施洗約翰的見證只不過是「點著的明燈(註1),卻被猶太人所喜歡、接受(5:35)。為了證明自己所言為真,耶穌再度引證自己的來歷(8:14-15)以及差派祂來的父(8:16-18),作為見證人。猶太人以耶穌的母親未婚懷孕生子(2),來判斷祂的來歷,卻不知,馬利亞的懷胎來自聖靈,耶穌的出生來自天父的命定。

        腦筋轉得快的法利賽人,馬上追問耶穌:「你的父在哪裏?(8:19),但也暴露了本身對父認識的缺乏。耶穌進一步說明,他們之所以不認識父,是因為對子的抗拒,也不認識祂;不認識、接待子的,就不可能認識差祂來的父,更無法了解、體會祂們父子之間彼此相屬、同在的關係(8:16,參5:37-38),所以不接受祂的見證。

        因著來歷的不同,猶太人的歸宿也跟耶穌的大不相同,必要死在罪中,除非他們信耶穌是從神而來,祂就是神(8:21-24,註3)!猶太人聽到耶穌以神自居,還以為自己聽錯了,連忙問:「你是誰?(8:25a),顯然還不明白祂是父所差來的,以及祂與父親密的關係(8:27);耶穌沒有一件事憑自己做,都是照著父的教訓,來把真理傳給世人,常做父所喜悅的事(8:26, 28b-29)。所以,耶穌再次強調:「你們舉起人子以後,必知道我是(基督)(8:28a),肯定他們沒聽錯,祂就是神。

        這是一個多麼震撼人心的宣告啊!耶穌不但就是父所差來的,祂本身就是神;凡相信、接受祂見證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反之,不但要與那世界的光永世相隔絕,而且必要死在罪中!

        耶穌的見證是真的,但也是相當令人難以接受的,因為接受的人必須承認自己原本是活在黑暗裡,結局是死在罪中。不過,凡願意這樣承認的人,也是把自己得救的希望,全然寄託於耶穌的能力、智慧與良善;祂就是世界的光,祂就是神,凡跟從祂的就能行在光中。問問自己,我要行在光中,還是要死在罪中?

 

[1] 「燈」是指油燈,是當時很普遍的照明工具,需要經常添油才能保持發光,不能做為長久自行發光的光源,與身為「世界的光」的耶穌,成為極大的對比。

[2] 8:15:「你們是以外貌(原文是憑肉身)判斷人」,表示猶太人從耶穌肉身母親未婚懷孕的外在情況,來判定祂是私生子。人的理性有極限,想不到神能使童女懷孕生子,生出無罪的耶穌。

[3] 8:24:「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」,在原文為「你們若不信我是」。「我是」是舊約神自我啟示、宣告的名字之一(參出3:14),猶太人絕不敢以此妄稱神的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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