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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11:25-26 耶穌對她說:「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信我的人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;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。你信這話嗎?」

11:40 耶穌說:「我不是對你說過,你若信,就必看見 神的榮耀嗎?」

        復活,是耶穌在世上所行最大的神蹟。使拉撒路復活,不單令門徒、馬大跟馬利亞,以及前來治喪的猶太人,親眼見證神的榮耀(11:4,40),也為會面臨死亡威脅的每個人,顯露希望的曙光(11:23-25)

        從馬大、馬利亞兩姊妹差人去見耶穌的口信:「主啊,你所愛的人病了。(11:3),可以看出她們這一家與耶穌的關係,非比尋常,也透露出對祂殷切的期待---使她們的兄弟不死(11:21,32)。耶穌的反應令門徒費解,一方面宣告拉撒路的病不至於死(1),另方面又在原地多待了兩天,才要往伯大尼去拉撒路家(11:4-7,11-13);更令人不可置信地,經文說這個刻意的停留是因為「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(11:5,見註2)。是怎麼樣的愛,會令耶穌聽到所愛的人生病了,不立即起身去探望,反而多等了兩天才出發?

        世人的愛受到時空的限制,因此會想盡辦法將所愛的人留在身邊;馬大、馬利亞的期待並不過份。然而,耶穌對她們一家人的愛,是在永恆裡的愛。是這份愛,能令信祂的拉撒路在末日復活,永遠享受與祂的團契(11:23-24);是這份愛,讓耶穌冒著被石頭打死的危險(11:8),前往伯大尼去叫拉撒路復活;也是這份愛,使耶穌多等兩天才出發,因為唯有等拉撒路死透,兩姊妹徹底絕了指望,才能透過信心瞥見神在永恆的榮耀(11:4,40),真正認識到祂就是生命,就是復活(11:25)

        除了對拉撒路一家人的愛之外,耶穌也是為了門徒的緣故(11:14-15),故意多停留了兩天。由於之前接二連三的衝突,猶太人想拿石頭打死耶穌,當權者已經下令要捉拿祂(10:31,39; 11:57);跟隨耶穌的門徒也形同驚弓之鳥、過街老鼠。他們的心情很複雜,一方面寄望耶穌就是所等候的彌賽亞,帶領他們起來復興以色列國;另方面,很擔心革命尚未成功,就被猶太人的反對勢力消滅了。耶穌深知他們的顧慮,也明白門徒要能承接未來大使命,把握時機廣傳福音(11:9-10),就必須勝過對死亡的恐懼(11:16)。故此,拉撒路復活的神蹟,便是耶穌復活大能的記號,使門徒見證了就相信(11:15);相信祂不但能使死人復活,更能令凡活著信祂的人,永遠不死(11:26),永遠不再被罪跟死亡所挾制、威脅,這是門徒等到耶穌復活後,更加明白與確信的真理。

        人生最深的絕望,就是與所愛的人天人永隔;人生最大的無奈,就是掙不脫罪惡的枷鎖。耶穌在去拉撒路墳墓的路上,不單為所愛之人的死而哭泣,也為在旁絕望的親屬,以及身陷罪惡泥淖的每一個人,包括你和我,而心裡悲歎(11:35-38);祂的心裡有你思念的離世家人,也有你在世但還不認識祂的親友。所以,透過這個神蹟顯示出,祂要凡被罪與絕望所困的人,都如同拉撒路,從墳墓出來且行走,活出對神真正的信心,經歷祂在永恆中的愛與榮耀(11:41-44)

       問問自己,我信嗎?我有復活的盼望嗎?凡信的人,就必得見神的榮耀!

 

[1] 不至於死的原文是ouk estin pros thanaton,直接的意思是「不是去到死亡」,可以翻譯為「結局不是死亡」。最後,耶穌叫拉撒路活過來,他這場病的結局是復活,不是死亡。

[2] 56節之間用連接詞oun連結,表示這兩節的敘述是連貫的,有前因後果的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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